據日本共同社網站報導,日本政府16日上午召開安保會議和內閣會議,就海上自衛隊根據《海盜對策法》在東非索馬里海域亞丁灣執行打擊海盜任務的時間即將在本月23日到期一事,敲定了活動時間延長一年及活動區域和裝備等規定內容。由此海上自衛隊將繼續開展船舶護航及海自P3C巡邏機的高空監視活動。
據報導,《海盜對策法》於2009年6月正式通過。當時日本民主黨是在野黨身份,以派遣自衛隊赴海外執行任務必須獲得國會事先批准為由表示了反對。但在政權更迭後,由於民主黨將索馬里海域打擊海盜視作可與歐美各國合作進行的一項國際貢獻,轉而又採取了認同態度。在民主黨參院選舉競選綱領中,還寫明瞭“為確保海上運輸安全和作出國際貢獻,將繼續開展自衛隊等的打擊海盜活動”。
去年3月,日本自民、公明聯合政府根據《自衛隊法》下令執行海上警備行動,派遣海自護衛艦赴索馬里打擊海盜。去年7月,《海盜對策法》正式實施,海自的活動依據從海上警備行動變更為該法。
根據《海盜對策法》的規定,海上自衛隊在索馬里的護航對象可擴大至與日本無關的外國船隻,這在海上警備行動中則找不到依據。此外,武器使用標準也有部分放寬,允許在對方無視鳴槍警告情況下,向仍然不斷接近民間船隻的海盜船開槍射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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